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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评选金沙集团wwW3354CC2021届本科优秀毕业生的通知

日期:2021年06月02日 作者:来源: 点击数:

学院2017级(2021届)各本科毕业班级:

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的激励引领作用,进一步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,培养德、智、体、美、劳全面发展的人才,根据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优秀毕业生”评先奖励办法》和学校《关于评选我校2021届优秀毕业生的通知》的要求,现将我院2021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条件

优秀毕业生的评选依据《金沙集团wwW3354CC“优秀毕业生”评选奖励办法》的相关规定执行。对自愿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国家重点科研单位、艰苦、边远地区和基层就业、创业的毕业生,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
二、评选标准

“优秀毕业生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思想政治表现突出,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道德品质优秀。

2.在校期间曾获得一次以上“国家奖学金”、“校长奖学金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、“优秀团员”、“优秀团干部”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。

3.毕业设计成绩优良。

4.大学四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本专业前10%以内;或在学科竞赛、社会公益、校园文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。(获得校级以上奖励,不包括校级)

三、评选名额

1.优秀毕业生评选名额为学院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%。

2.依据学院实际情况,本次评选实行各专业单独评选。各专业评选名额为本专业本科毕业生总数的3%,采取四舍五入原则确定评选名额,即土木工程专业6人(196人*3%=5.88),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2人(76人*3%=2.28),道路与桥梁工程专业2人(56人*3%=1.68)。

3.如本专业参选人数小于评选名额,则由学院视情况将空余名额分配至其他专业。

四、评选时间

6月2日—4日,学院评选;

6月7日—8日,学院推荐;

6月9日—11日,学院公示;

6月15日—16日,将评选结果和材料报学生处;

6月17日—25日,学校审核、发文。

五、上报材料要求

1.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审批表》(附件1)纸质版6月4日前交至学工办。

2.《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花名表》(附件2)和《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》(附件3)电子版6月4日前发送至学院邮箱tmxy6111038@163.com,命名为:“土木 1701(例)校级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材料”。

3.获奖证书复印件一份,6月4日前交至学工办。

六、相关工作要求

1.各班要严格按名额和标准评选。报送后,不再补报或调整,不符合申报条件和评选程序的,一律取消评选资格。

2.严格评审流程,确保公平公正。优秀毕业生的评选采取自下而上、民主推荐的基础上,按照公开、公正、择优的原则确保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质量。

3.为确保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公正透明,学院对评选人员进行三天公示,同时通过班级QQ群等方式告知每名学生公示方式,确保学生的知情权,并广泛征求意见,接受监督。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、弄虚作假的,取消评选名额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



   金沙集团wwW3354CC

  2021年62



附件【附件1.校级优秀毕业生审批表.doc】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2.校级优秀毕业生花名表.xls】已下载
附件【附件3.毕业生素质综合测评成绩统计表.doc】已下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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