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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工学院接收2017届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办法

日期:2016年09月27日 作者:admin来源: 点击数:

一、专业领域简介

      土木工程拥有一级学科博士后科研流动站,岩土工程、结构工程2个二级学科拥有博士学位授予权。建筑学、土木工程、城乡规划学、风景园林学4个一级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,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拥有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,岩土工程和结构工程是山西省重点学科。

二、接收专业领域

 081300  建筑学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全日制

 081400  土木工程           全日制

 083300  城乡规划学         全日制

 083400  风景园林学         全日制

 085213  建筑与土木工程     全日制

三、申请条件

1、申请人必须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,且已在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”注册成功者。

2、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“合格”( 成绩≥426分),本科学习成绩没有不及格或重修科目,未受任何纪律处分。

3、满足条件12,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复试录取:

    ①“985”、“211”院校毕业学生;

  ②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秀,专业成绩排名名列前茅;

  ③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(成绩≥426分)

  ④本科阶段在学术刊物发表论文、或科研成果奖、或在全国重大竞赛中获奖者。

四、接收程序

    1)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于928日开始在“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”填写报考志愿,所报硕士专业与本科学习专业相同或相近。

    2)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审核推免生信息,对符合申请条件者发送复试通知,

    3)同意参加复试的考生通过系统进行回复“是否同意复试”。

    4)研究生院向我院下发同意复试的推免生名单。

    5)我院对参加复试的推免生组织复试,合格者上报研究生院备案。

   6﹚研究生院通过系统向推免生发待录取通知。

   7﹚推免生通过系统回复“是否同意录取”。

   8﹚研究生院汇总同意录取的推免生名单报学校推免工作领导组,经领导组研究同意后确定拟录取名单,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,公示无异议,报省考生中心审核备案,审核通过后,确定推免生录取名单。并在研招网公示。
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
1、申请材料

    申请者在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,原件交学院验证,所有复印件统一用A4纸张复印并留存学院备案。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否则取消复试资格。申请人材料一律不退还。

1) 接收推免生申请表

2) 本科成绩单(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)

3) 各类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及科研成果等材料

4) 国家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

2、接受推免生时间

    教育部规定接受推免生时间为928日—1024日,我校可根据录取情况提前结束接受推免生工作。

3、复试

    1﹚推免生持申请材料到我院参加复试,复试时间为1010日—21日,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,届时登录我院网站查看。

    2﹚每位推免生只能在一个专业参加复试。

3﹚推免生复试期间须到金沙集团wwW3354CC校医院进行体检,合格者录取。

4、被我校正式录取的推免生,将不再参加我校2017年全日制统考的复试录取环节,我校将于20176月寄发录取通知书。

5、已被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如在入学报到时,未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6、资助办法

    申请我校攻读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第一学年可享受14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(非推免研究生每年为9000-10000元);第二学年依据学习成绩可享受8000-16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;第三学年依据科研成果可享12000-20000元国家学业奖学金、助学金及科研津贴。

 

学院联系人:张广平

电话:0351-6010280

E-Mail:jgxytmyjs@163.com

 

附件:接收推免生申请表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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